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管理 > 永登二中语音室管理制度

永登二中语音室管理制度

2007年09月23日 23:13:06 来源:永登县第二中学 访问量:560

永登二中语音室、计算机、多媒体室使用制度

 

1、任课教师需要使用语音室(计算机室)进行授课活动,应提前三天向管理人员提出要求,由管理人员进行安排并将安排结果通知任课教师。

2、任课教师必须事先组织学生,安排学生座位,每位学生应安排固定座位,填写学生座位表。

3、学生进入语音室(计算机室、多媒体室),必须单行依次按编排的座号对号入座,不得随意更换座位或补齐空位。

4、管理人员在上课前要检查仪器设备,做好上课准备工作,不得影响按时上课。

5、学生要严格按教师要求进行操作,不得违规,不得强行操作,对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损坏者,应照价赔偿,有故意破坏行为者,由任课教师、管理人员报教导处给予处分。

6、上课结束后,按规定关闭设备电源,归整好设备辅助物品,依次走出教室。管理人员要及时与授课教师检查设备,确认设备完好后,双方在学生座次表上签字,如发现损坏等问题,必须在当日通知任课教师和学生本人,同时做出处理决定,并填写《设备损坏登记表》。

7、禁止与教学无关人员进入语音室(计算机室、多媒体室),禁止携带食品、饮料及其他杂物进入语音室(计算机室)。

8、两人以上签字确认的各组件损坏报废。

 

编辑:张学武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永登二中 特此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经营许可证 ICP证 京ICP备13002626号-8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2087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经营许可证
联系地址:永登县第二中学
北京网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