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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登二中“青蓝工程”实施方案

2009年03月17日 21:15:52 来源:永登二中 访问量:1486

永登二中“青蓝工程”实施方案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六日

 

为加快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我校的教育教学水平,使我校青年教师尽快适应教师工作岗位,逐渐把他们锻炼培养成为合格教师乃至骨干教师,特拟订《永登二中“青蓝工程”实施方案》。

一、“青蓝工程”领导小组

  长:陈世栋

副组长:张正印、高元、张维昌

  员:各教研组组长

二、培养对象

新参加教学工作的青年教师或高中任教未满一轮的教师。

三、指导教师资格

我校一线教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根据实际经“青蓝工程”领导小组推荐,校委会批准,可聘为“青蓝工程”指导教师。

1.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教育教学成绩显著。

2.具有中学一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有完整的高中循环教学经验,任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三年以上。

4.县级以上“教学能手”、“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

5.荣获县级以上学科奖励、学科专业技术竞赛三等奖以上或承担、参与课题研究受县级以上表彰者。

6.指导学生获得省、市级学科竞赛三等奖以上者。

四、指导教师职责

1.指导教师应根据培养对象实际,制定指导计划,使被指导的老师在教育教学业务上每一学期都有所提高。三年期满写出总结报告。

2.指导被培养教师制定学期教学计划和理论学习计划。期末帮助被培养教师搞好教学总结。

3.不定期检查被培养教师的教学进度和学生作业的批改情况并做好查阅记录。

4.每月帮助被培养教师备一次课,检查教案一次,认真审阅典型教案一份,提出修改建议并签署意见。

5.每周至少听1节被培养教师的课,做好指导、点评,每周为被培养教师安排2节示范课并及时解难释疑。

6.指导被培养教师做好班主任工作,完成各项教育教学任务并按时上交各类计划总结。

7.每学年指导被培养教师写一篇教育教学论文参加校级以上评选交流。三年内发表一篇CN级教育教学论文。

8.指导被培养教师上好公开课、积极参加县级以上学科竞赛。

9.及时做好指导记录,相关材料在学期结束时交教导处存档。

五、对被培养教师的要求

1.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制定为期三年的个人专业成长规划及每学期的培训计划和理论学习计划。坚持每学期阅读2本教育教学书籍,阅读系列学科报刊杂志,并做好读书笔记和读书心得。使自己在教育教学业务上每一学期都有所提高。

2.坚持积极主动地听指导教师的课,每周至少2节;每个月至少听1节同一备课组老师的课。

3.主动将教案交指导老师审阅。每月以说课形式向指导教师汇报1次课堂教学情意况并听取指导意见。

4.每月向指导教师提供典型教案一份,请指导教师指导备课方法,提高备课能力,主动邀请指导教教师参与本人的教育教学活动。

5.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每一学年承担1节全校性的教学汇报课。主动承担县级以上学科竞赛、学科教学观摩研讨课、优质课比赛等竞赛活动。

6.每一学年至少有一篇教育教学论文参加校级以上评选交流。三年内发表一篇CN级教育教学论文。

7.保留完整的听课及教育教学活动记录,供学校检查验收,相关的过程材料都应于学期结束时上交教科导处。

六、活动管理

1.指导教师和被培养教师,经“青蓝工程”领导小组推荐,报学校行政会研究确定后举行结对子拜师仪式,学校为指导教师颁发聘书。

2.学校加强过程规范管理,建立“青蓝工程”档案,活动指导过程都应有原始记录材料。学校定期与不定期进行督查,每学期期末将结对子双方所有过程记录材料收交学校教导处归档。

3.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项工作,取得成绩的指导教师,学校在评优评先、学习考察培训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年终业务考核中予以加分。

4.被培养教师在县级以上学科竞赛、学科教学观摩研讨课、优质课比赛等活动中获奖,或被评为县级以上“教学新秀”、“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等,学校对指导教师及培养对象给予奖励。

5.活动期满,被培养教师提出申请,指导教师推荐,“青蓝工程”领导小组组织验收。

6.本《方案》执行周期为三年,除工作调动或特殊原因外,不能中止或转让。在活动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青蓝工程”领导小组、学校行政会有权中止其结对子师徒关系。

 

编辑:张正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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