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高中各年级部:
经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审核,以下21人享受2018-2019秋季免学费证明材料不合格,需要补充说明。
注意事项:
1.低保证明材料需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开具低保证为准,原先享受但现在不享受的需出具村委会和乡镇民政部门盖章的纸质证明。
2.建档立卡户或精准扶贫户必须具有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精准扶贫手册为准,已脱贫的要出具村委会和乡镇民政部门盖章的纸质证明。
3.所有证明材料一式两份,上交日期截止2018年11月13日(周二),望班主任务必通知给学生,做好材料准备。以免影响资金发放。
永登二中政教处资助办
2018年11月7日